城发天悦湾、三明康养城、云栖央著项目2026年年度营销电器类供货商比选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东南设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下称“比选人”)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城发天悦湾、三明康养城、云栖央著项目2026年年度营销电器类供货商比选;
2.比选人名称: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东南设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3.项目地址:城发天悦湾项目位于三明市三元区徐碧街道东乾三路89号、三明康养城项目位于三明市沙县区三明生态新城湿地公园东侧50米、云栖央著项目位于三明市将乐县东门三期;
4.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止。标的物实行分批交付,交货时间以比选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为依据。
二、比选服务内容
本比选项目服务内容为城发天悦湾、三明康养城、云栖央著项目2026年年度营销电器类供货,具体详见《附件1清单一览表》,供货电器需满足清单一览表中约定的品牌任意一种或多种,且需符合或高于该产品要求规格。
三、服务费用
1.本次比选报价以固定单价(不含税)形式填报,比选申请人应按《附件1清单一览表》所列所有产品逐一填写各项产品报价、可提供的品牌及型号,且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报价需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2.各电器结算单价=对应产品不含税报价+税额,所需产品及产品单价见附件1:采购清单一览表。
3.本次比选各项所需电器产品的采购数量按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电器不含税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成本、包装费、运杂费(含运输保险费)、人工费、装卸费、售后服务费及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费、各种风险费用及利润等,即供货方为完成本项目电器供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本次比选中选人需与比选人分别签署合同,其中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合同含税总金额不超过4万元、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同含税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福建东南设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合同含税总金额不超过4万元,所需货物按比选人项目地址或要求地址进行配送。
5.中选人须在合同签订前,通过其基本账户银行以现金转账方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对应项目合同金额的 3%,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由比选人无息退还。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在本比选公告发布后,比选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比选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
4.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2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6年4月8日15:00;
2.比选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606会议室;
3.比选人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7305984078;
4.监督单位(部门)名称: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东南设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5.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 2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宣布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比选报价不符合要求,其比选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①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3家时,本次比选失败。
②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即合计总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
3.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4.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5.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6.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有发现,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中选后,中选人须按附件4合同格式分别与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东南设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签订合同。
附件:下载文件
比选人: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
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东南设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日期:2026年 4月 3日